中国部分大学法学院简介
By 柳菁华 • Oct 18th, 2007 • Category: 这样研究法学清华大学法学院
清华大学的前身——清华学堂,是中国清政府利用美国“退还”的部分“庚子赔款”于1911年办起来的一所“留美预备学校”,辛亥革命后改称清华学校,并于1925年开办大学部,1928年改为国立清华大学。清华大学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量品学兼优的高级专业人才,为中国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清华早期(1909——1929)派出的历届放洋生中,有29名攻读法学,其中有17名读法律,12名读国际法,占全部放洋生的2.2%,他们回国后在中国近现代法律和外交事务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例如著名法学家钱端升教授、燕树棠教授、王化成教授、著名法官梅汝璈、著名检察官向哲睿等都是这个时期毕业于清华而后出国留学的。
法学教育和法律院系在清华有很长的历史。1925年清华学校增设大学部后,次年便成立政治学系,并开始在政治学系开设法律课程。清华改为大学后,1929年根据大学组织法,正式设立法学院,下设政治、经济二系,院长为陈岱孙先生。当时法律与政治不分,因而只设了政治、经济两系,法律课程仍然附设于政治学系内。政治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有法学原理、国际公法、宪法、行政法、民法通论、刑法通论、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等。这一时期的主要法学教员有赵凤喈、陈之迈、王化成、程树德、燕树棠等。当时还有曾先后执教于美国哈佛、芝加哥大学的国际法学权威莱特(Dr. Quineey Wright )博士教授国际法课程。这个时期培养了王铁崖等著名法学大师。
依照当时的大学组织法,法学院应设法律学系;梅贻琦校长也认为“法学理论之研究,为大学中所应注重,而为普通法校所忽视者,故愿于此方向,一为矫正”。经过数年筹备, 1932年经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正式添设法律学系,并提出“本学系宗旨,系对于应用及学理两方面,务求均衡发展,力避偏重之积习,以期造就社会上应变人材,而挽救历来机械的训练之流弊。此时由燕树棠先生主持系务。然而嗣后国内一部分人士主张停办文法科,教育部亦迭令清华大学停止招收法律学系学生,系务遂于1935年中断,所有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学生所需要的法律课程,仍附设于政治学系内。
抗日战争时期,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南开大学在1938-1946年共同组成国立西南联合大学,三校共建法商学院,下设法律、政治、经济、商学四系,院长为陈序经先生,法律学系由燕树棠先生负责。同时清华大学保留了政治学系中的法律课程,仍然招收法律学学生,教授主要有张奚若、钱端升、王化成、赵凤喈、邵循恪等。毕业生中有陈体强、端木正等著名法学家,端木正先生后来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清华大学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也有很长的历史。在梅贻琦校长的提倡下,清华大学非常重视学术研究事业。1929年经教育部批准,清华大学开办研究院。1930年秋季,政治学系开办法科研究所,以为“大学毕业生中成绩优美、富有研究兴趣者研修之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经济二学部,政治学部招收国际法方向的研究生。政治学部招考新生,非常严格,每年仅取一二名。政治学部开设的必修和选修的法律课程有: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判例、国际私法、国际组织、公法(宪法或国际公法)专门选读与研究、英国宪法史、条约论等。著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曾在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学习,并于1936年取得硕士学位。西南联合大学时期,清华大学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保持了自己的研究院和法科研究所。法科研究所设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三部,政治学部下设国际法组。在极为艰苦的条件下,法科研究所仍然为中国培养了端木正等优秀的法学人才。
1946年10月,清华大学在北京复校后,在法学院下重设法律学系,由赵凤喈先生担任系主任,同时政治学系仍开设国际公法等法律课程。清华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并恢复,由陈岱孙先生任所长,赵凤喈先生兼任政治学部主任。是时法律学系有一、二年级本科生,并招收转学生。法律学系开设的法律课程已相当齐全,计有25种,几乎包含了当时所有的法律学科门类,还为其他院系开设法学通论等全校性选修课。在赵凤喈主任的主持下,法律学系非常注重专门知识的基本训练,增加课外阅读时间,参考书多半是英文本与法文本,亦有中文及日文本,学生黾勉努力,教师兢兢业业,给清华带来一股清新的风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20日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决定将清华大学法律学系并入北京大学。1952年全国进行大学院系调整,清华大学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大学,整个法学院被合并到其他院校。从此,法律院系和法学教育在清华大学一度中断。
1978年以后,国家开始重视法制建设和法学教育。清华大学从八十年代初就开始在全校进行普法教育,收到良好成效。1984年成立经济管理学院,下设经济法教研组,进行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同年,为了处理清华大学日益增多的专利事务,成立了专利事务所。与此同时,自八十年代以来,有关院系在物证技术研究方面也取得了显著成果;中国工程院院士、环境系教授钱易在环境法的研究方面也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土木工程系也开展了房地产法方面的研究。法学教育与研究在清华大学已有一定的基础。
从八十年代初开始就不断有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要求清华大学恢复法律学科。在张孝文教授担任清华大学校长期间,他首先正式提出要恢复法律学系。进入九十年代后,清华大学明确提出要在2011年建校100周年之际,把清华大学建设成为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世界一流大学。为实现综合性大学的目标,1994年10月12日,校长书记联席会议决定成立以校长王大中院士为主任的法律学系筹建委员会,开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法律学系的筹建工作进展顺利。经过长时间的酝酿, 1995年9月8日,清华大学正式恢复建立法律学系,系主任为著名法学家王叔文教授。复建后的法律学系,旨在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的综合优势,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所急需的法律人才。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法律学系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了相当的规模和水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指引下,学校决定重点建设并加速发展法律学科。1999年4月25日清华大学建校88年周年之际,清华大学法学院正式复建。院长为著名法学家王保树教授。
来源:清华大学法学院
北京大学法学院简介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自1996年开始,在国家倡导下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领导创建的一种全新的教育形式。目的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需要,弥补法律实务人才的欠缺,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法律职业人才,进而推动法治社会的发展和完善。
北京大学法学院作为最早一批试点院校,自1996年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至2000年,共招收在京政法系统法律硕士研究生378名。自2001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非法律专业背景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至2003年共招收748名。2004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350名,其中150人安排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培养。
北京大学法学院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定位在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律职业人才,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几年来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北大法学院已经逐步探索出具有特色的培养方案,并在教学管理和课程设置方面屡有创新,这些都保证了北大法学院培养出来的法律硕士将具有优秀的专业素质和突出的实务能力,必将成为职业市场大受欢迎的专业人才。
北京大学法学院在法律硕士培养和职业拓展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创新和特色:
1、强调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教学模式。
在教学中,加大了案例教学和职业技巧训练的比重,强调理论知识与实际应用的完美结合,加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学生提出法律实务训练和专业实习的要求,以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阶梯式教学进度的安排和课程设置。
针对法律硕士研究生的特点,法学院按照学生的不同阶段,依照法学基础课程、法学专业课程、法律实务专题、实习与社会实践、法学方法与论文写作专题等课程类型逐渐深入设置课程,使课程结构呈阶梯型分布,有利于学生利用较短的时间尽可能系统地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为以后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3、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
北大法学院为法律硕士研究生配备了专门的导师组,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专业学习和科研活动的指导教师。同时,为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法学院还创造性地引进了校外导师制,聘请了一批法律界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的法官、律师、检察官及政府官员担任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兼职导师,承担法律实务课程的教学、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和就业。
4、良好的就业渠道和职业拓展指导。
北大法学院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管理成立了专门的法律硕士办公室,并设专人负责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多年来的就业指导经验为法学院就业指导中心积累了良好的就业渠道和信息,为法律硕士的就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作为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国内一流的法学院,北大法学院在社会各个领域拥有许多优秀的校友,这也为学生的职业拓展提供了更多机会。
5、灵活而高标准的招生政策
北大法学院在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采用全国统考和申请入学制相结合的方法。在2004年的招生工作中将面向国内若干重点院校接收优秀的免试推荐入学的法律硕士研究生。这为进一步吸引优秀的生源选读北大法律硕士创造了条件。
北京大学法学院将以最优秀的师资力量和最完备的教学条件来欢迎同学们申请或报考北大法律硕士。
来源:中华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介绍
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一所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法学院是中国人民大学的主要学院之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著名法学家王利明教授任院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设有14个研究所(研究中心),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两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拥有现代化的图书馆、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颇具规模的物证技术实验室(证据分析实验室),设有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全国核心学术期刊《法学家》和杂志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博士点和硕士点覆盖了全部的二级学科。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三个(宪法和行政法、刑法、民商法)和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第一个开办的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学院自1950年至今已毕业学生万余人,培养各类函授生、进修生30余万人。一大批毕业生已经成为我国立法与司法机关和法学教育与研究机构中的领导骨干和著名法学家,现有在校生三千余人,以研究生为主体,本科生占五分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结构良好的教师队伍,其中既有一批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继续发挥着重要影响,更有一大批学术功底扎实,已在全国法律界和相关学科有影响的中青年法学家为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学院现有教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50余名,学院有50多名教师在国际、国内学术团体中担任重要职务,在海内外出版各类法学著作100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数千篇,承担的国家项目和获奖项目均居全国法律院校之首。同时,还聘请了60余位国际上著名的法学家和国内法律知名人士为名誉(客座、兼职)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现在是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暨秘书处和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暨秘书处所在单位。国家权威为评估机构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审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世界著名法学院前列。法学院还被国家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这是全国高校系统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单位
四川大学法学院
四川大学法学院有着悠久的历史。她创始于1905年,初称“官班法政”,后称为四川法政学堂。一九二七年,四川法政学堂演变为公立四川大学的法政学院,一九三三年,国立四川大学法学院成立,包括法律系、政治系、经济系。法学院与文、理、工、农、师范诸学院并立。其中法律系的人数,包括当时司法行政部为专门培训法官而委托筹办的司法组在内,共达一千人。当时在法学院任教的教授:刑法有谢盛堂、赵念非;民商法有袭千昌、朱显祯、胡元义、宁柏青;宪法、行政法有胡恭先;国际法有刘世传;土地法有余群宗;诉讼法有龙守荣;法院组织法有杨兰荪等,盛极一时。一九五O年,国立四川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一九五二年院系调整,川大法律系、政治系连同重大、云大、贵大等校的法律系和政治系同时并入西南革命大学政法系而成立西南政法学院,川大自身的法学教育因之中断。一九八三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川大法律系恢复建系。一九八四年重新招收本科生,一九八五年开始招收刑法硕士研究生。先后由伍柳村、周应德、赵炳寿、黄肇炯、陈康扬和许建光教授分别担任中国刑法、国际刑法、法律逻辑、刑事侦查、物证技术研究诸科(研究方向)的导师。一九九四年,四川大学和成都科技大学两校合作,成立四川联合大学。同时,法学院恢复建院,下设法律系和哲学系。一九九八年四川联合大学调整院系,法学院由法律系和人口研究所组成。一九九八年底,国家教育部决定将四川联合大学更名为四川大学,四川大学法学院这一名称又重新恢复。法学院现任院党委书记为古立峰教授、副书记为王斌同志、院长为唐磊教授、副院长为李平教授、里赞教授。
法学院现设有以下机构:法律系、人口研究所、川达律师事务所、法学研究所、比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和南中国海法律研究中心。根据教学需要,设有法理、宪法与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和国际法教研室。本科为法学专业,研究生有刑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人口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法理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诉讼法学博士点。学院现有教授15人,副教授25人,硕士生导师27人,博士生导师2人。现在法学院既有全国著名的刑法学伍柳村教授,刑事侦查学周应德教授等老专家,又有一批青年学者如左卫民教授、龙宗智教授、唐磊教授、王建平教授、杨遂全教授、向朝阳教授、里赞教授、李平教授、金明教授、周伟教授。
法学院坚持教学与科研并重,基础与应用并重的办学传统,是四川省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科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和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为目标。本科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处理法律事务的基本能力。本科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在教学上,除教育部门规定的十四门法学核心课程外,学院还开设了三十余门的选修课,从2001级开始,试行学分制,并充分利用四川大学作为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指导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视野;聘请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和精深法学专业知识的司法干部为学院兼职教授,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组织和开展观摩审判、模拟审判、法律咨询、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等教学实践活动。
法学院现有在校全日制学生17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856人,自1983年法律系恢复以来,法学院共培养本科毕业生2200余人,专科毕业生1000余人,其中,考上硕士生100余人,硕士研究生200余人;从事律师、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政府工作、法学教学工作的毕业生占90%以上。从1994年起开办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迄今已有1300余人结业。此外,还长期为司法机关的在职干部进行再教育培训。从2001年开始,开展网络远程教育,现有注册学生7000余人。
在科研方面,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国家和省级研究项目312项,出版专著(包括教材、工具书)70部,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获得国家和省级成果等奖项五十多项。
法学院重视国内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先后与美国华盛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圣路易斯大学及日本、俄罗斯的大学建立了长期的校际交流关系。每年有外国专家来院讲学、访问和接待外籍学生来院实习,并多次组织区域性学术会议和开展合作研究。曾先后派出教师十多人次到美国、德国、英国、日本、俄罗斯等国进行考察、访问、讲学和留学。法学院教师加入中国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四川省法学会及各专业法学会,担任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干事等职的二十余人,经常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和大型国际会议,提交一大批有创见的会议论文。在基础建设方面法学院现有计算机检索系统和法律法规光盘,拥有音像、指纹、分析和司法鉴定等先进设备,为本院的教学科研服务。
展望未来,法学院将继承学风活跃、治学严谨的优良传统,团结奋斗,同心同德,充分发挥学院优势,提高人才培养的层次和质量,致力于社会主义新型高素质人才的全面塑造。法学院还将继续加强科研工作,增加科研投入,开创科研新局面,提高整体学术水平。同时,为适应培养复合型跨世纪人才的需要,创造条件和司法机关联合建设教学实习基地,开辟与社会各界联合办学的新途径,把四川大学法学院办成西南地区的一个拥有多专业层次的高水平的法学高等教育园地和复合型、研究型与应用型相结合的法律人才的培养基地。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是我国较早开办高等法学教育的院校之一。1926年6月,厦门大学设立了法科,下设法律学、政治学、经济学三系。1930年2月学校改科为院,法科改为法学院。尔后经历数次院系调整,目前的法学院是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组建而成。
自1979年厦门大学复办法学专业以来,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 厦门大学法学院已汇集了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后劲充足的学术梯队。全院现有专任教师61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9人。 有2人分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首批第一、二层次人才”和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秉承“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本,走学术建院之路,厦门大学法学院已形成较为鲜明的学科建设和办学特色。学院现拥有1个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国际法学和民商法学2个博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JM)学位点。其中,国际法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民商法学为福建省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与台港澳法研究”和“国际经济法与海洋法研究”先后获准列入国家“211工程”第一期和第二期重点建设项目。
厦门大学法学院现设有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等7个教研室,此外还建立了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罗马法研究所、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等4个研究机构,并成立了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和教学实验中心。由法学院教授主编的学术刊物《厦门大学法律评论》(主编:柳经纬教授)、《国际经济法学刊》(主编:陈安教授)和《罗马法与现代民法》(主编:徐国栋教授),也得到了国内学术界的普遍肯定。
厦门大学法学院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法学院大楼占地10000多平方米,基建面积8235平方米。不仅拥有独立的办公楼和教学楼,而且建设有标准化的案例教学讨论室和多媒体教室以及教师工作室。厦门大学图书馆拥有丰富的法学图书资料,并引进开发了若干种重要的中西文电子期刊数据库(包括LEXIS-NEXIS数据库)。1998年,学校还专门设立了厦门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该分馆目前已被批准为联合国资料托存图书馆。
厦门大学法学院是国内最早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和科研的单位之一。经过20多年的创业与发展,国际经济法学科综合实力已位居全国前列,尤其是在国际经济法基本理论、国际投资法、国际经济条约与国际经济组织、国际税法及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等方面,取得了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的学术成果。
厦门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科建设起步较早,研究范围涵盖了民商法的各主要领域,并已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该学科以民商法理论为基础,密切跟踪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实践,形成了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在民法典研究、罗马法研究等领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果,部分研究成果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武汉大学法学院简介
一、历史与概况
武汉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位于风景秀丽的武汉市东湖之滨、珞珈山麓,以其历史悠久、人才荟萃、风景如画闻名于世,法学院是其下属的一个学院。新的法学院于1999年4月由原武汉大学法学院和原武汉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合并而成。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前身为1926年建立的武昌法科大学。1928年我校命名为“武汉大学”时,法学院就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二十世纪两次著名审判,我院均有教师参与其间,并作出了重要贡献。1945年,当时的系主任梅汝教授作为检察官出席东京国际法庭,义正辞严地控诉了日本帝国主义的滔天罪行;八十年代初期,当时的法律系副系主任马克昌教授作为辩护人参加了对“四人帮”的庄严审判。特别是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教授,1946年从哈佛来校执教至今,桃李满天下,为法学院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经过七十多年的发展与变化,法学院已具规模,成为拥有博士后流动站、七个博士点、二十个硕士点、一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和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的重要法学教育基地。现辖7个系(部)(法学系、国际法学系、社会学系、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系、思想政治教育学系、政治理论课部、思想品德课部),7个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环境法研究所、港澳台法研究所、政治学与公共管理研究所、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社会学研究所、社会发展研究所),5个研究中心(犯罪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比较宪法研究中心、刘少奇研究中心、妇女研究中心)及《法学评论》杂志社、珞珈律师事务所、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1996年又新建律师进修学院;有成人教育部、武汉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以及武汉大学文科重点实验室——刑侦实验室。现有教师、教辅人员208人,其中教授50人,副教授56人,教授中博士生导师30人,现有研究生(包括博士生)594人,本科生958人。
二、专业与学科
(一)目前法学院共有五个本科专业,即法学、社会学、政治学与行政学、行政管理、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制史、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环境法、司法制度与法律实务、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社会学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社会统计与分析、中国社会思想史、现代西方社会思想、社区导论、社会心理学、城市社会学、农村社会学、法律社会学、政治社会学、发展社会学、组织社会学、法学概论等。
政治学与行政学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政治学原理、西方政治思想史、中国政治思想史、行政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与政府、中国政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比较政治制度、国际政治理论、决策与决策分析等。
思想政治教育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思想政治教育史、西方社会思潮评介、中外政治思想史、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企业文化、青年学、政治观理论与教育、中外德育比较等。
行政管理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行政学原理、行政组织学、行政决策与公共政策、国家公务员制度、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行政监察学、财政学、政府公共关系学、管理工程学、中国行政史、行政文书学等。
(二)法学院硕士点
遍及法学各个专业,计有:法学理论、法制史、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环境资源保护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社会学、政治学、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国际关系、行政管理。法学院作为全国法律硕士专业首批试点单位,从1996年起按一级学科开始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每年招生60人左右,从1998年起开始招收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生,每年招收100人左右。现在校硕士生共426人,其中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生184人。
(三)博士点
法学院现有七个博士点,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际经济法(联合国际法、国际私法),1996年经国家教委审定,国际法与比较法又被评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学科,现有7个博士点:国际法学(含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刑法、宪法、民法、环保法、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现在校博士生168人。法学院是全国首批建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学院,自1992年设站以来,已出站和目前在站的博士后共6人。
三、入学与毕业
法学院每年招收本科生250名左右。八十年代以来,共毕业本科生3000多名。现在校学生958名。国家“科技兴国”,“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的提出,使报考法学的报名人数一年高过一年,且均是全国各地的高分学生,有的是省区市的文科第一名。这有力地保证了我院学生高素质和厚基矗本科生的培养是法学院的基础,在“以本科为本”的思想指导下,坚持“三个面向”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狠抓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促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为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学院配合学校开展了多姿多彩的文体活动,每年上半年有大学生学习竞赛、文科科研活动月、“腾飞”杯蓝球赛、“火炬”杯排球赛,每年下半年有金秋艺术节,大学生秋季运动会、足球赛、太极拳比赛等等。本院成立有法学院足球队、篮球队、排球队、乒乓球队。学生宿舍、进餐等均实行民主化管理,有大学生楼栋管理小组,大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设立了各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除人民奖学金外,还有各种专项奖学金,如新生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汇凯奖学金、王世杰先生文教基金会奖学金、周鲠生法学奖、香港树仁奖学金、珠海德赛奖学金等。同时,采取贷学金、减免学费、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多项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帮助,使其顺利完成学业。对连续三年获得三好学生称号,或考取研究生,或自愿到老少边穷地区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学生还可以免还贷款。
四、师资力量
法学院拥有一流的师资,并已形成结构合理、高水平、高学历、高职称的学术梯队,在156名专任教师中,教授49人,占31.4%,副教授54人,占34.6%,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全体教师的66%.目前,已有2人先后被评为全国首届和第二届十大杰出法学家,4人先后被评为首届和第二届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1人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1人被评为武汉市十大杰出青年。法学院正在实行“双博工程”,即教授博导化,青年教师博士化。在青年教师中,博士或在职博士超过66%.教授副教授名录:(见法苑英才)
通过不断深化教学改革,法学院教学成果显著,自1989年来,共获国家级教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省级教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项,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两项。高质量的教学培育了高质量的学生。在校本科生不仅专业课成绩优秀,而且外语水平也名列前茅,如1994年英语过关测试,全院100%通过4级,国际法专业学生均通过6级。学生发表论文仅1995年就达200余篇,发表五篇论文以上的本科生就有5人,至于博士生、硕士生不仅在论文数量上可观,而且已有10余人出版专著,9人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论文。学生毕业后普遍受到好评。
法学院的科研工作一直居于全国政法院校前列。1.社会基金项目多。“六·五”、“七·五”、“八·五”项目数量均高于其他高等法学院校,如“八·五”重点项目法学类仅16项,我院便得3项。十多年来,全院共承担国家与教委项目40项;再加上省内项目和横向项目,共达111项。1996年又承担国家重点项目2项,国家一般项目6项,国家教委项目12项,合计131项,其经费一百万余元。2.获奖多。1995年7月国家教委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次评奖,法学类一等奖8项,我院获2项;二等奖16项,我院获3项。1998年教育部第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我院又获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3.研究领域新。我院科研活动一直处在法学前沿。4.科研效益高。80年代以来,全院共出版各类教材、专著300余部,发表论文2000余篇。
法学院设有武汉大学图书馆法学分馆和政治学资料室,藏书近三十万册,订有国内外报刊90余种,基本上能满足教学与科研的需求。建立了刑侦实验室、微机室。随着形势的发展,法学院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扩大藏书量,改善办学条件。
五、现任领导
院分党委书记:孙居涛院长:曾令良
院分党委副书记:柳芳楚龙强副院长:谭君久莫洪宪温世扬
院党政办公室主任:孙德元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学校目前设有法学院、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2个校属院部,教职工1400余名,教授、副教授340余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40余名,各类的在校学生2万余人。
法学院的前身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由1995年开始,法律系(法学院)以雄厚的法律专业师资力量为依托,在中国政法大学率先面向高考落榜生招收法律专业自学考试修生,经过9年的发展,在自考教学、管理方面不断总结提高,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使自学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我院自考班的举办为广大青年学生集中系统学习、统一参加自学考试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众多有志青年通过自学考试取得学历,成为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几年来,法学院累计为社会培养了4000余名青年学子,从整体上满足了部分青年学子的专家与学者的指导下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的需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2004年,为适应广大青年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求学要求以及社会对法学人才的需要,我院继续举办自学考试进修班。
同时,为进一步拓宽学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的渠道,我校与北京大学合作,招收北京大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法律专升本科班学生,使我校学生在参加自考的同时,有机会获得北京大学现代远程(网络)教育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学位。
复旦大学法学院
柳菁华 is 2007级厦门大学金融法方向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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